Basketball,footoball,volleyball,handball
——The measurent of bouncing altitufe
1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篮球、足球、排球、手球反弹高度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准适用与体育用的篮球、足球、排球、手球。
2 原理
使用球类反弹高度测试仪,试样在1 800mm 的高度(以球的下切点为准)做自由落体运动,接触反弹板后试样反弹的轨迹1 000mm、1 100mm、1 200mm、1 300mm基本高度测量其各档间隙余值,根据能量守恒定律微处理机运算,计算出试样的实际反弹高度。
3 仪器和设备
3.1 球类反弹高度的测试仪
其中主要部件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定位托臂:球定位基准为球的下切点,定位托臂保证试样的下切点与反弹板间的距离为1800mm,定位高度1 800±2mm。
b. 夹具:试样定位后,左右两边的夹具同时伸出,将试样夹住,定位托臂移开,释放夹具开关,试样自由落下。夹具能够根据试样规格的不同,上下调节距离,以便在轴心部位夹住试样,并且左右对称。
c. 反弹板:由硬木制成,保证反弹高度误差≤±2mm。
d. 测试光电管:在反弹高度1 000mm、1 100mm、1 200mm、1 300mm处分别装有左右对称的光电发射管、接收管,以测量反弹高度。
e. 测偏光电管:反弹测试区为370mm×370mm,在测试区边缘装有测偏光电管,如果试样在反弹过程中弹出测试区,将被测偏光电管测到,并显示出来。
f. 显示、记录设备:能够自动显示、记录反弹次数、反弹高度。
3.2 气压表
精度1.5级,量程0~0.16MPa,最小刻度0.002 5MPa。
3.3 金属软尺:最小刻度1mm。
4.4 试验条件
温度:20.0~30℃;
湿度:50%~70%;
5 试样
a. 手工缝制和胶粘球
给试样加压充气,试样内压力应符合表1的规矩。
表 1 MPa
|
品名 |
成年篮球 |
少年篮球 |
儿童篮球 |
成年足球 |
少年足球 |
|
胶粘 |
手缝 |
|
球号 |
7 |
6 |
5 |
5 |
5 |
4 |
|
气压 |
0.060 0 |
0.060 0 |
0.060 0 |
0.060 0 |
0.070 0 |
0.060 0 |
|
|
|
品名 |
儿童足球 |
成年排球 |
少年排球 |
儿童排球 |
男用手球 |
女用手球 |
|
球号 |
3 |
5 |
4 |
3 |
4 |
3 |
|
气压 |
0.060 0 |
0.042 5 |
0.042 5 |
0.042 5 |
0.060 0 |
0.060 0 |
b. 橡塑球
给试样加压充气,使试样的圆周长符合表2的规定。
表 2 mm
|
品名 |
成年篮球 |
少年篮球 |
儿童篮球 |
成年足球 |
少年足球 |
儿童足球 |
|
球号 |
7 |
6 |
5 |
5 |
4 |
3 |
|
圆周长 |
749~780 |
720~740 |
680~700 |
680~710 |
620~650 |
540~560 |
|
|
|
品名 |
成年排球 |
少年排球 |
儿童排球 |
男用手球 |
女用手球 |
|
球号 |
5 |
4 |
3 |
4 |
3 |
|
圆周长 |
650~670 |
610~640 |
560~600 |
580~600 |
540~600 |
试样符合规定后,放置30min后进行测试。
6 实验步骤
6.1 接通仪器电源,打开微机开关。
6.2 根据试样种类的不同,在测试选择器按下相应的键(测试选择器分为篮球、足球、排球、手球“男”、手球“女”五档)。
6.3 按下复位键,试样定位托臂伸出,处于中间等待位置,夹具缩入仪器内,准备工作完成。
6.4 将试样放在定位托臂上(球嘴向上),既可自动完成测试的一系列过程,既夹具自动伸出将试样夹住,试样定位托臂缩入仪器,夹具释放,试样自由下落,经反弹板反弹和光电管测试,在显示器上显示出测试次数、反弹高度。
6.5 按下保存键,仪器自动记录测试结果。
6.6 按下继续键,重复6.4~6.5,进行在次测试。
6.7 重复测试十次(球嘴向上)。
6.8 测试结束,按下平均值键。
7 操作注意事项
a. 试验前先调节主机座水平螺钉,观察底座水平仪使之水平,从而使机身处于垂直位置。
b. 试样因制造工艺等引起的回弹轨迹偏斜,仪器显示数据仅作参考,根据经验决定该次测试是否有效。
c. 反弹高度低于1 000mm或高于1 500mm,认为该次测试无效,累计三次无效,则判定该试样反弹高度不合格。
d. 如果测试无效,按下重测键,则该次测试结果不会被记录,可重新进行测试。
8 结果表示
没个试样测定十次,计算出测试结果的算术平均值,计算公式如式(1):
h =(h1+h2+……+hn)/n……………………………………………(1)
式中: h—测试结果平均值,mm;
h1+h2+…………、hn—— 每次测试结果,mm;
n—有效测试次数。
测试记过以有效测试次数的算术平均值表示,保留四位有效数字。
9 试验报告内容
a. 本标准编号;
b. 试样名称、编号、类型、厂家(或商标)、生产日期;
c. 试验结果(试验次数、每次试验值、最后结果);
d. 试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偏斜、反弹高度不够或超高等);
e. 实验方法与本标准的不同之处;
f. 试验人员、日期。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总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毛皮制革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由轻工总会毛皮革工业科学研究所、天津市皮革研究所负责起草,丹东球厂协助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立国、王淑琴、孙瑛。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3—09—07批准 1994—05—01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