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单簧管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波姆式bB调和A调单簧管。 2 引用标准 QB/T 1658.1木管气鸣乐器通用技术条件 3 产品分类 应符合QB/T 1658.1中第3章的要求。 4 技术要求 4.1 声学品质 4.1.1 音质、音色 音域中各音的音量应充分,音程应准确,音色应饱满、优美。 4.1.2 音域 bB调单簧管应符合图1要求,A调单簧管应符合图2要求。  4.1.3 检测音域 bB调、A调单簧管应符合图3要求。  4.1.4 其他项目应符合QB/T 1658.1中第4.1条要求。 4.2 演奏性能 应符合QB/T 1658.1中第4.2条要求。 4.3 外观工艺 应符合QB/T 1658.1中第4.3条要求。 4.4 装配要求 4.4.1 单簧管分为吹口、二节、主体管和喇叭口。 4.4.2 各部位的装配不得因错位而影响音程关系和音质。 4.4.3 音键组装部位适当,吹奏手感舒适。 4.4.4 音键在任意位置停留后,当外力去除时应立即回弹原位。 4.5 主要原材料 应符合QB/T 1658.1中第4.4条要求。 5 试验方法 5.1 声学品质 5.1.1 音质、音色 应符合QB/T 1658.1中第5.3条要求。 5.1.2 音准误差 应符合QB/T 1658.1中第5.1条要求。 5.2 演奏性能 应符合QB/T 1658.1中第5.2条要求。 5.3 外观工艺 应符合QB/T 1658.1中第5.5条要求。 5.4 装配要求 感官检查。 6 检验规则 应符合QB/T 1658.1中第6章要求。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应符合QB/T 1658.1中第7章要求。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质量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乐器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同全国乐器标准化中心、北京管乐器厂、广州管乐器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伟、郭丽英、王建平、罗日樵、杜焕甜。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轻工业部部标准SG 4.1-1983《单簧管》、SG 4.2-1983《单簧管结构及零部件名称》作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1993-01-15批准 1993-09-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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