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办师〔2007〕13号
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市教育局,有关培训机构: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7年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7]1号),我厅将继续组织开展苏北农村中小学音体美学科教师培训。为确保今年的培训任务顺利完成,现就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针对我省苏北农村中小学音体美学科教师的实际,积极引导学员更新教育观念,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知识和技能,着力提高他们的教育教学能力,进一步提升苏北农村中小学音体美学科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整体素质。
二、培训对象
徐州、连云港、宿迁、盐城、淮安五市县城以下中小学从事音体美学科教学工作,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年龄在35岁以下的在编在职教师。
培训对象由学校推荐,市、县教育局审核确定。各市要保证农村中小学“十一五”期间每校有1人参加本培训。
三、培训人数
今年全省计划培训音体美学科教师500名,具体为:音乐教师140人,其中小学100人、中学40人;美术教师140人,其中小学100人、中学40人;体育教师220人,其中小学150人、中学70人。
各市参加培训教师人数见名额分配表(附件1)。
四、培训内容
1.教育理论与教学技能。围绕教育心理发展与音体美学科教学、音体美学科在学校素质教育中的作用、中小学音体美学科教学大纲及教材分析、中小学音体美学科教材教法(简介)、音体美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等进行,强化学科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提升学科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培训时间80课时左右。
2.教育教学实践。包括听优秀教师的课(观摩)、分组集体备课、说课及学员代表到指定学校上研究课、评课等,提高学科教学的实际能力。培训时间24课时左右。
五、时间安排
集中培训时间2周。建议培训安排在暑期进行。
六、培训要求
1.培训单位要精心设计教学方案,精心挑选授课教师,周密组织,规范管理,要向参训学员提供优质的培训资源,尽可能提供良好的培训条件。
2.授课教师应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熟悉基础教育,在学科教学方面有较深入的研究,并取得了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授课人员的组成,要坚持本校教师和外聘专家相结合,既要有从事理论研究的学者,也要有中小学一线的教学人员。外聘的专家要事先予以联系落实。
3.培训方案和细化内容要精当。要针对学员的实际,紧密结合新课程改革要求;要突出重点、难点问题,注重培训的实效。
4.培训方式应坚持理论培训与教学实践相结合。专题讲座、案例分析、教学观摩等授课方式要丰富;要注重培训的参与性,积极引导学员结合自己工作实际开展讨论,与授课专家形成互动;要注重培训学员的个体差异,加强个别指导。
5.培训机构要及时以电子方式收集优秀的教案、课件、课堂实录及学员作业等,并将其以光盘或其它形式寄送省教师培训中心。这些电子资料中的一部分将作为我省教师教育网络资源上网。
七、培训经费
培训费全部由我厅承担(学员往返交通费除外),各培训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再向学员收取培训经费。我厅将于年底前根据各培训单位的实际培训人数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划拨培训经费。培训经费主要用于讲课费、专家差旅费、学员食宿费、场租费、管理费、学员资料费、观摩(实践)费等,其中学员伙食费每人每天40元,学员资料费100元(由省和培训单位分别配置一定数量的培训教材)。学员的住宿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60元。各培训单位要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合理安排培训经费,保证培训效果和学员生活质量。
八、学员选派
1.请各市教育局根据本通知要求,按所分配的培训名额,选派好参训学员,妥善解决好参训学员的工学矛盾,保证培训任务的完成。
2.请各市将所辖县(市、区)参训学员的名册(格式见附件2),于5月30日前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省教师培训中心。
九、其他
1.各市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做好人员选派等相关工作。
2.各培训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培训方案。培训方案于5月30日前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省教师培训中心审核。培训方案经审定合格后方可组织实施(培训单位见附件1)。
3.省教师培训中心要加强对培训单位制订的培训方案的指导,并切实做好培训的监控管理工作。我厅将对培训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4.具体培训时间由培训单位与市教育局商定,并报省教师培训中心备案。
5.参加培训的学员培训结束后可获继续教育学分,并由培训单位发给培训结业证书。
6. 培训工作联系人:倪敏,联系电话:025-83758177、83066908,通信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130信箱,邮编:210013,电子信箱:pxzxnm@yahoo.com.cn。
附件:1. 2007年苏北农村中小学音体美学科教师培训各市名额分配及培训单位一览表
2.2007年苏北农村中小学音体美学科教师培训选派学员名册
3.2007年苏北农村中小学音体美学科教师培训学员考核鉴定表
二○○七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