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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6年我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6-7  来源:

 

各高等学校:
   为做好今年我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凡今年新补充到我省高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教育职员和其他人员(包括从事科研、实验工作、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党政管理人员);
 (二)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施行(1994年1月1日)以后进入高校(含新升格的高职院校)工作的上述人员尚未参加岗前培训者;
 (三)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需补修《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的下列人员:
   1.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
   2.在学期间没有学习本科层次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的师范教育类专业的专升本插班毕业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主要有:《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四门主要课程及若干专题报告。
今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继续开展校情教育,具体由各高校自行安排,原则上要求各高校在四门课程集中培训结束后接着进行,目的是使新教师了解学校情况,尽快适应教师岗位工作要求。内容包括:学校的历史、现状及发展目标;本校教学、科研、人事管理、师德建设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改革措施等。
    三、培训及考试时间
    培训分二期进行:第一期培训时间安排在7-8月间, 考试时间为8月26、27两天 ;第二期培训时间安排在9-11月间, 考试时间为11月25、26日。每期集中培训时间15天。
    四、收费
    按省物价局规定,并参照同类培训班的收费标准。培训费:四门课程370元/人(含教材资料费70元),二门课程185元/人(含教材资料费35元);学员培训经费由所在学校解决,伙食费自理。
    五、其它事项与要求
    1.各高校要贯彻教育部关于“先培训,后上岗”的有关规定,保证新教师按时参加岗前培训,并及时填报《广东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表》(见附件2)。岗前培训开班时间以各基地通知为准。
    2.各培训基地要提前做好培训的有关准备工作,具体按去年通知要求执行。
    3.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三所高校可自行组织培训,但要参加全省统一考试。
    4.凡是高等师范院校教育类本科以上毕业人员,岗前培训可免修“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上述人员在报名时应提出申请,并提供毕业总成绩单。
    5.请各校按属地化原则与培训基地联系。各基地承担培训任务的具体分工及联系方式见(见附件1)。

  附件:1.岗前培训基地具体工作分工及联系方式
        2.广东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表

 


厅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200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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