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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衔接2006年暑期中职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7-4  来源:

 

各市州教育局:

      现将《2006年暑期中职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模式。今年起,中职教师专业技能培训分为认证培训(试点)和骨干教师培训两种模式。认证培训由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承担,认证培训分为A、B两级(A级为高级,B级为中级),由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根据自己的专业技能水平自主选择(认证培训方案另文印发)。骨干教师培训由湖南师大职业技术学院和湖南农大职业技术学院承担。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专业教师队伍建设,把专业教师培训作为提升职业学校办学能力和办学水平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认真制定并实施专业教师培训计划。暑期中职专业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计划,由市州教育局负责落实到县市区、落实到学校、落实到教师。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是相关专业的骨干专业教师。同一学校参加同一专业培训的教师,原则上不得超过2名。除我厅统一组织的暑期培训外,各市州、县市区和职业学校可以委托国家职教师资培训基地、省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开展专业教师专业技能培训。各地各校组织专业课教师在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完成专业技能认证培训计划规定的培训任务,经考核合格者,我厅发给《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专业技能教学水平(A级或B级)合格证书》,参加专业骨干教师培训的教师,经考核合格者,由培训学校发给培训合格证书。

      三、为保证参加培训的人员是相关专业的骨干专业课教师,保证培训质量,从今年起,实行暑期中职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费预交。专业技能培训合格的教师,培训费由我厅全额补贴,预交的培训费退还送培学校;培训不合格的教师,送培学校须向培训基地学校交纳培训费,我厅不予补贴。参加培训的教师可自愿报考高、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对获得高、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送培学校应予报销考证费。

      四、参加培训教师的资料费、住宿费、差旅费由送培学校报销。

      五、申请参加培训的教师人数和《湖南省教师专业技能培训登记表》按班别由市州教育局职成科汇总,于6月30日前报送我厅职成处。

      联系人:汪忠明,联系电话:0731-4714937(兼传真),
                              E- MAIL:WZM358@yahoo.com.cn。
 
      附件:1、2006年中职暑期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计划

            2、2006年中职暑期教师专业技能培训需求情况汇总表

            3、湖南省中职教师专业技能培训登记表

 

湖南省教育厅

二OO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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