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处编: 2006年第4期 总第172期 2006年11月8日
要 闻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有关对我国民间组织发展作出的重要阐述
健全社会组织,增强服务社会功能。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完善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的政策,发挥各类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发展和规范律师、公证、会计、资产评估等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等领域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社会团体的社会功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发挥和规范各类基金会,促进公益事业发展。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律性和诚信度。
世界工商协会论坛在京胜利闭幕
以“对话、协商、合作”为宗旨的世界工商协会论坛于10月30日至31日在北京隆重举行,这是继2004年“世界工商协会峰会”后的第二次全球工商行业组织的盛会。10月29日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出席了论坛的招待晚宴并发表重要讲话。在10月30日开幕式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工经联名誉会长顾秀莲,联合国副秘书长、联合国亚太经社理事会执行秘书金学洙出席并致辞。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工程院院长、中国工经联会长徐匡迪主持开幕式,并在主论坛上作了题为“和谐发展、互利共赢”的演讲。
世界工商协会论坛组委会主席、中国企业联合会会长陈锦华,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名誉会长林宗棠,德国前国防部长沙尔平,论坛组委会副主席兼执行主席、中国工经联常务副会长孙树义,民政部副部长姜力等出席了开幕式。
来自71个国家和地区的110个工商协会、105家中外大公司的代表、以及部分驻华使节参加。中国行业协会、地方工经联、企业界、专家学者和政府官员,中外共600多人参加了论坛。我协会副理事长兼常务副秘书长张润兴同志代表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参加了本届世界工商协会论坛。
庆祝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成立二十周年大会隆重举行
2006年10月19日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了庆祝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成立二十周年大会。会场前方主席台两侧悬挂了全国政治协商会议副主席、中国工程院院长、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会长徐匡迪同志;全国人大常委、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会长、原国家教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柳斌同志;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名誉会长、原国家经委副主任,航空航天工业部原部长林宗棠同志;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长、国家教育部原副部长张保庆同志等4位领导人的题词。进入会场的通道两侧摆满了各省市单位祝贺的花篮。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教育厅(局)、教育技术装备部门、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会员企业的领导或代表共计260多人出席了大会。在主席台上就坐的有国家教育部办公厅副主任兼社团管理办公室主任高聚慧同志、基础教育司王宝山调研员、四川省教育厅副厅长汪凤雄同志、安徽省教育厅副厅长郝运福同志、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常务副所长李玉先同志和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会议由协会副理事长金学方同志主持。他首先宣读了4位领导人为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成立二十周年所题的贺词,然后安排了两名同志宣读了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四川省教育厅、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上海、辽宁、江苏、浙江、湖北、广东等省市教育技术装备部门和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发来的贺信或贺电。协会理事长李兴植同志对协会成立二十年的历程进行了回顾,对协会今后的发展进行了展望。国家教育部办公厅副主任、社团管理办公室主任高聚慧同志对协会二十年来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所做的贡献给予了肯定,并对协会工作今后的发展提出了期望和要求。晚上,安排了庆祝晚宴,与会代表畅所欲言、互相致贺,庆祝大会在欢快、祥和的气氛中结束。
协会工作思考
民政部、财政部进一步明确社会团体会费政策
民政部、财政部7月25日联合下发《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明确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的通知》,就《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3]95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事项补充通知。
新通知有关补充主要内容:一、社会团体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召开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必须有2/3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并经出席会员或会员代表1/2以上表决通过,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二、社会团体应当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通知》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会费标准制定程序,遵守会费标准备案有关规定,完善会费管理制度;认真执行《通知》规定的会费收支公开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审查,并在社会团体年检时向登记管理机关和财政部门报告会费收支和社会团体会费收据使用情况。三、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团体收取会费的监督检查。发现有不符合《通知》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不履行会费标准备案手续、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收取会费、违反规定使用社会团体会费收据等问题,各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要及时指出,督促改正;对构成违纪违法的,应提请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协会工作动态
第52届中国教学仪器设备展示会在成都成功举办
10月18日至23日第52届中国教学仪器设备展示会在四川省成都市国际展览中心成功举办。本届展示会由四川省教育厅承办,四川省教育厅技术物资装备处、四川省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做具体会务工作。10月19日晚在成都家园国际酒店举行了庆祝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成立二十周年暨第52届中国教学仪器设备展示会开幕活动。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副理事长金学方同志主持,四川省教育厅汪风雄副厅长发表了热情洋溢的欢迎辞,第53届承办方辽宁省教育厅王燕玲副厅长诚恳地向全国教育技术装备战线的同仁发出了邀请。10月20日上午开馆时,教育部办公厅副主任高聚慧、四川省教育厅厅长涂文涛和其他省教育厅及行业协会的领导一起步入展厅,参观了展览。本届展示会共有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35个代表团组团参展,正式代表743人,使用标准展位688个。各级教育技术装备部门的领导、专家、管理人员,教学仪器设备行业的企业负责人、研发人员,大、中院校的领导、师生3万余人参观了展示会。
地方协会交流
上海教育装备网试运行
上海教育装备网是上海市教育技术装备部实现政务公开的一个主要窗口,上海教育装备网在市教委的大力支持下,现已初步建成,目前已进入试运行阶段。上海市教育技术装备部拟通过上海教育装备网的建设,进一步提升上海教育装备管理水平,指导、服务上海教育装备工作,为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等提供咨询服务及相关信息。愿上海教育装备网能真正成为上海教育装备工作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媒介,望各位关心、支持和爱护上海教育装备工作的同志们多提宝贵意见。
——摘自《上海教育技术装备》
标准工作信息
国家标准委推出标准化自主创新12项新举措
近日,国家标准委主任刘平均在国家标准委全体会议上提出标准化自主创新的12项新举措。
(1)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参与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修订的新机制;(2)形成以龙头企业的专家为主体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和工作组的新机制;(3)完成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的组建工作;(4)设立标准化创新贡献奖,充分调动全社会、尤其是企业界标准化自主创新的积极性;(5)改变现行企业标准备案制度,重点对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企业标准实行责任制审查备案制度;(6)确立团体标准的法律地位,鼓励和支持企业将自主创新的技术融入行业标准、协会标准或企业联盟标准中,确保标准与知识产权的有机结合(7)实行标准化工程师制度,标准化工程师要对不需要审查备案的企业标准进行技术把关;(8)积极推进以国标、企标为主体,以行标、团体标准、地方标准为补充,重点突出、结构合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新型国家标准体系的建设;(9)参照ISO、IEC、ITU,参考法国、德国等发达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专业设置,细化我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分工,形成2600个全国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10)争取用3年时间解决我国标准老化问题,“十一五”末实现将我国国家标准的标龄在5年以内,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标准水平;(11)鼓励企业、行业、科研院所提出具有自主创新科研含量的标准项目,以科研带动标准化工作的跨越式发展;(12)整合优化全国标准信息网络服务平台的建设。
——摘自《电子技术与标准化》
报:教育部领导,教育部办公厅、社团管理办公室
送:中国工经联合会、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各地方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发: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