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定陶县日前联合成立了“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更新工程领导小组”,决定用5年左右的时间,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初中、小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在全县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更新工程。
工程将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资金共担、统一配置、项目管理”的要求实施,本着先初中后小学及一个学校按基本标准一次配备到位的原则进行。工程所需资金由省、县财政共同负担。根据省市补助资金和县配套资金数额分期实施,第一期省拨资金和县配套资金共计近100万元,计划更新9处中学和10外条件较好的定点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