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技术装备处(办)、长白山管委会: 为提高实验教学水平,促进实验教学的良性发展,培养学生的实验动手能力,根据吉林省教育厅装备处2008年工作要点,决定2008年初中毕业生实验加试工作全面展开,主要考核学生的实验技能及基本知识,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加试合格与否作为初中毕业的依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各市、州装备处(办)负责本地的加试工作。 二、 由各市、州装备处(办)研究制定本地加试的题目。 三、 2008年初中毕业生应参加本次实验加试(物理、化学、生物)。 四、 由各县(市、区)装备办负责本地加试的组织工作。 五、 2008年初中毕业生加试工作于5月中旬之前完成,请各地区将本地实验加试日程安排于4月中旬前报省装备处,届时装备处将了解各地区实验加试的详细情况。 六、 各市、州装备处(办)于6月30日前将加试工作总结(注明人数、科目、题目等具体内容)的电子WORD文稿报省教育技术装备处。 七、 联系邮箱:niqingyi1982@163.com
吉林省教育技术装备处 2008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