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教基[2008]20号
各市教育局: 经教育部正式批准,我省从2008年秋季开始进行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语文等十五个学科课程标准(实验)》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行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意见》(晋政办发[2008]13号)精神,积极适应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对学校办学条件提出的新的要求,保证新课程实验顺利进行,省教育厅制订了《山西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建设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验参照执行。各地在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或建议,请及时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附: 《山西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建设标准(试行)》
二○○八年四月二日
抄报:教育部 抄送:各市仪器站、课改基地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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