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教字[2008] 77 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学校、驻市各院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工作,确保奥运会期间的安全,现将学校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的使用及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立组织,明确职责
邢台市教育局成立“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孙社英,副组长:刘旭辉,下设办公室,主任:祝卫国,副主任:李清林、王宝英,成员:曹能禄、谢卫红。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学校及驻市各院校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不出事故。
二、严格管理,确保安全
1、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建立健全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有关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界定及管理办法,可访问邢台教育装备网(www.xtjyzb.cn)
2、严格执行危险品存放管理办法,安排好专门值班人员。
3、危险药品使用时,实行实验教师申请和主管领导审批制度,严格控制用量并严格做好危险品使用和剩余药品回收登记工作。
4、严禁在没有教师监督的情况下学生独立使用危险品,严禁危险品外借。
5、实验教师每天两查,主管领导定期检查,值班领导巡视检查,对每次检查情况做好记录并存档。
三、严格排查,及时报告,
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各学校,要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决不可掉以轻心。5月20
日前为各学校自查整改阶段,之后市教育局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一旦发现问题,严格按职责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请将领导小组成员及值班人员名单,各县(市、区)以县为单位,市属学校和驻市院校以学校为单位,于5月15日前,电邮至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站。
联系人:谢卫红
电 话:0319-2230089
电 邮:yqzxwh@yahoo.com.cn
网 址:www.xtjyzb.cn
二00八年五月五日
主题词 :学校 化学危险品 管理 通知
邢台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5月5日印
(共印9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