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装勤〔2008〕38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装备管理中心(站)、新华书店:
为进一步做好今年书香校园工程图书配送、验收等工作,确保在9月份把全省农村中小学书香校园工程图书配送到各学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全省农村中小学书香校园工程是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民心工程,是解决农村学生有书读、读好书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提高农村学生综合素质具有重要的作用。实施好2008年农村中小学书香校园工程是省教育厅今年重点抓好的十方面实事之一。各级教育部门和新华书店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实施农村中小学书香校园工程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图书配送、验收等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书香校园工程的各项工作抓紧抓实,确保按要求及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明确职责,进一步强化各部门的工作措施
(一)新华书店的主要职责
1、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在7月初开始组织书香校园工程图书的配发工作,分校包装后发运至市、县新华书店,并由各市、县新华书店在9月15日前将图书一次性送至各学校。在向各学校配送图书前,市、县新华书店负责将本县(市、区)各学校配备图书总册数、总码洋清单1份送当地教育装备管理部门。
2、市、县新华书店负责在9月30日前将各学校图书验收清单收齐并核对无误后,交当地教育装备管理部门核实。
3、书香校园工程图书验收清单共有4份。1份由学校保存,1份由各市、县新华书店保存,另外2份由各市、县新华书店交学校验收、签字确认,待本县(市、区)全部学校图书验收清单收齐后,1份用特快专递寄至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文教部,1份交当地教育装备管理部门。
(二)各县教育装备部门和学校主要职责
1、各学校要认真做好书香校园工程图书的验收工作。新华书店把图书送到校,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图书验收工作,验收人员要根据新华书店提供的图书验收清单,与到货图书逐一核对,核对无误在验收清单上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送还新华书店。如发现缺书,应及时向新华书店提出补书要求。学校未经仔细核对验收造成图书损失,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2、书香校园工程图书到校后,各校要尽快按照《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要求,结合本校实际,进行科学合理的图书分类、编目、上架等,积极开展图书借阅工作,充分发挥书香校园工程图书的效益。
3、各县(市、区)教育装备管理部门负责做好本地学校验收清单的核实工作。今年学校图书验收清单由当地新华书店收齐并核对无误后交县(市、区)教育装备管理部门核实。县(市、区)教育装备管理部门要强化对本地所有学校图书验收清单的核对工作,主要核对学校名单是否齐全,学校验收清单是否有人签字和加盖学校公章等。待全部学校验收清单核对无误后,于10月10日前将验收清单寄省教育装备中心。
4、各县(市、区)教育装备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当地学校书香校园工程工作的监督、指导。书香校园工程图书配送到校后,各级教育装备管理部门要对学校图书管理、使用等情况作一次全面检查,主要检查学校图书是否按要求进行分类、编目、上架,是否开展借阅工作等,并把检查情况报省教育装备中心。同时要督促学校为实施书香校园工程创造必要的条件,加强对图书馆(室)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三、通力协作,扎实做好书香校园工程图书配送工作
书香校园工程图书配送、验收等工作涉及全省2800多所农村中小学校,时间紧、任务重。各级教育装备管理部门和新华书店要加强沟通联系,及时互通信息,通力协作,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在9月份把书香校园工程图书送到各农村中小学校,及时、圆满完成2008年书香校园工程图书的配送、验收等任务。
附件:各市、县(市、区)教育装备部门、新华书店书香校园工程工作联系人电话
二〇〇八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