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陕教基〔2005〕4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08年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办法〉的通知》(陕教基〔2008〕14号)文件精神,省教育厅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广泛宣传,积极组织开展全省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截至7月22日,共受理各市申报的自制教具作品301件。其中:西安市61件;铜川市77件;宝鸡市51件;咸阳市5件;渭南市11件;汉中市6件;延安市11件;安康市6件;榆林市34件;商洛市34件;石油普教移交中心4件;西安华中科技学院1件。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我们对申报作品进行了资格审查和认定,并于7月23日~25日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作品进行了评审,共评出获奖作品134件,其中教师作品一等奖7件,二等奖32件,三等奖64件;学生作品一等奖4件,二等奖9件,三等奖18件。
按照省教育厅《陕西省2008年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办法》的要求,现将评选结果公示15日。
附件:陕西省2008年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活动自制教具类获奖名单(公示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