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备〔2008〕2号
各市教育局,各有关学校: 为指导学校合理配备通用技术实验室,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安徽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安徽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要求,省教育厅制定了《安徽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实验室装备规范(征求意见稿)》(可在安徽教育装备网(www.ahjyzb.com)下载)。现将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于2008年9月22日前将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安徽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实验管理科。 联系人:孙多宝、王世忠;联系电话:0551-4495743、4495180;电子邮箱:SYGLK2005@163.COM。 附件: 《安徽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实验室装备规范(征求意见稿)》
二○○八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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