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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颁布教师家访工作规范

发布时间:2007-6-21  来源:中国教育报

 

  本报讯(记者 谭南周)教师一学期要家访几次?重点家访什么样的学生?家访要说些什么……这些问题的答案,现在都可以从厦门市教育局日前出台的《中小学教师家访工作规范》中找到。

  《规范》明确要求,班主任每学期家访数量原则上应达到所任班级学生数的1/3,两年内要对全班学生普访一遍;新接班级应于当年对全班学生普访一遍;特殊学生家庭要常访、多访。科任教师每学期对所教学生家访不少于10人次。

  《规范》特别关注特殊家庭和弱势群体家庭,规定七种家庭教师必访:父母离异的单亲家庭,生活有特殊困难的学生家庭,残疾学生家庭,行为偏差的学生家庭,思想、学业有重大变化的学生家庭,学习困难的学生家庭,外来务工子女家庭。

  《规范》还规定了教师家访时的行为准则,如家访要以表扬为主,多鼓励学生;讲学生缺点,要注意语气,以建议方式表达;尊重家长,切忌训斥学生与家长。同时,规定教师在家访中不得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和赠礼,不得托家长为个人办私事,不得发表有损学校和其他教师形象的言论。

  《规范》要求,在家访的基础上,教师还可以根据学校条件和学生家庭实际,利用电子邮件、电话、短信、信函等形式与家长保持联系,但不能以这些形式代替家访,也不能随意地通过这些形式通知家长来校。同时,每所学校和各个班级都要制订每学期实施家访的方案。家访过程要有记录,建立家访档案和定期检查考核,每学期结束,学校组织检查考核,以此作为教师考评考核、评优、评职的重要内容。

  据悉,厦门市教育局将2007年定为“师德师风建设年”,推出了一系列师德师风建设的新举措。包括出台新的师德规范,组织百名校长、万名教师走进学生家庭,组织师德演讲团巡回进社区等,以提高教师的职业素质和教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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