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日前决定,从今年起,用两年时间全部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县级财政从每年的新增财力中安排专项用于偿债,省财政拨专款对经济薄弱地区进行补助。 今年3月,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清理核实工作的意见》,这一工作已在今年6月完成。江苏坚持以县为主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县级财政从每年的新增财力中安排专项用于偿债;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经济薄弱地区进行补助;有条件的乡镇政府协助化解部分债务;盘活农村中小学闲置资产,按规定处置后用于偿债。 江苏要求各地各学校坚决执行国务院关于“农村中小学不得举债建设”的规定,不再安排超过财力可能的教育建设项目,已经在建的项目由县级政府统筹落实建设资金,不得把经费缺口留给学校。
(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