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大力实施“科教兴泰”和“人才强市”战略,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先发展教育,促进教育公平。重点强化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投入。认真落实“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规定,不断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教育投入,实现了教育经费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例逐年增长。从2005年1月起,六个县市区全部调整了县乡财政体制,将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纳入县本级财政预算,教师人均月工资由2002年的764元增加到目前的1445.48元,增幅达89.2%。2006年,全市教育总投入达到21.22亿元,其中预算内教育经费达到12.9亿元,比上年增长20.6,为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可靠保障。
二是抓均衡。把均衡发展作为教育公平的关键措施来抓,以教育强乡镇建设为抓手,以危房改造、教学条件装备和教育信息化建设为重点,着力抓好教育硬件的均衡。目前,全市86个乡镇中已有61个创建为全市教育工作强乡镇,占乡镇总数的70.9%;累计完成危改投资4.07亿元,消除危房44.5万平方米,完成危改项目622个,新建校舍74.2万平方米;建成县级以上规范化学校653所,占中小学总数的73.5%;四个县市区通过省实验教学普及县验收,一个通过市级验收;建成校园网367个,计算机网络教室1800多个,实施了网络应用项目工程。目前,正在利用网络资源建设“空中大课堂”,以实现城乡优质教学资源共享,满足农村教育教学需要。还广泛开展了城镇中小学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支教活动,促进了农村学校管理水平、教师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升。
三是抓督导。为保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落到实处,市委、市政府坚持督政督学相结合,分别建立了对下级政府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制度、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抓教育工作考核制度、同级党政职能部门教育执法目标责任制,一年一次督导评估,依据评估结果落实奖惩。每年省综合督导反馈意见下发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都及时作出批示,两个督查室和教育督导室跟上督查。市政府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由县市区长、财政局长、教育局长参加的“三长”会议,专题研究教育督导整改工作。市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税务、监察、建设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主动工作,保证了各项要求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