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教备字(2008)7号
各教学仪器生产厂及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对我省教学仪器生产企业所生产的教学仪器设备产品质量的监督与管理,为帮助各级各类学校、各地教育技术装备部门和政府采购部门做好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工作,我处拟在2008年编印《湖北省教学仪器设备产品目录(一)》(以下简称《产品目录》),分期分批地将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及其质量有基本保证的教学仪器设备产品推荐给省内外各类用户。列入本目录的产品包括各学科教学仪器设备、体育器材、图书及软件、计算机及电子产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入《产品目录》的产品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在湖北省内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教学仪器设备生产企业,并且是湖北省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
2、产品必须按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组织生产,无上级标准的产品也必须具备并实施省标准化协会教学仪器设备标准化专业委员会审定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
3、产品必须通过了省级或省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
二、编印《产品目录》的办法
1、各教学仪器生产企业按照上《产品目录》的要求填写产品名单并准备相应的材料,于2008年4月30日前上报我处生产技术科。
2、我处组织人员审查产品资料,必要时到生产企业实地考察生产条件,合格后编印成册,将《产品目录》随文寄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教育技术装备部门、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和全省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财政局、政府采购部门、教育技术装备站(处、馆、办)及有关生产企业。
附: 《湖北省教学仪器设备产品目录》申报表
二00八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