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装备管理中心(站)、有关教学仪器生产企业: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教基[2006]60号)精神,我省将从2006年9月起进行普通高中新课程的实验。省教育厅要求我中心尽快制定与高中课改配套的《浙江省普通高中教学仪器配套标准》(以下简称《配套标准》),并组织研制配套教学仪器新产品。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教育装备中心组织成立《配套标准》编制委员会,编制委员会下设生物和化学、物理和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和地理、音体美等若干学科小组,将聘请一批骨干教研员、教师、装备部门专业人员和企业技术人员分别参加各学科小组《配套标准》编制工作。
二、在编制《配套标准》的同时,要求有关企业积极组织力量投入产品设计和试制工作,逐步形成符合《配套标准》要求的仪器与设备提供给学校使用。
三、你单位如有参与编制工作要求,同时具备相应专业技术人员,请向我们推荐,以供《配套标准》编制委员会选择。要求参加新产品研制和开发单位也要及时与我中心技术科联系。
推荐人员登记表请于5月31日前报送至省教育装备中心技术科。联系人:蒋辉,电话:0571-87880804,地址:杭州市定安路128号,邮编:310002。
附件:推荐参加编制《浙江省普通高中教学仪器配套标准》人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