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教协〔2007〕1号
各会员单位、常务理事,正、副理事长: 根据协会章程,经省教育厅和省民政厅批准,定于2007年1月22日至23日在福州市召开福建省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日程:1月22日报到;23日上午召开会员代表大会,23日下午召开四届一次常务理事会。 二、会议地点:福建行政学院培训大楼(福州市西二环北路76号,在象山隧道口与梅峰宾馆之间。总台电话:0591-87890399)。 三、会员代表分配具体见附件1。各会员单位应严格按分配的代表名额出席,因故不能到会的代表请于1月18日前告知协会秘书处,并出具委托他人行使投票权、表决权的函。 四、其他事项: 1、随附协会章程修改稿(附件2),向各会员单位征求意见,并请将修改意见于1月18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秘书处; 2、与会代表食宿费用按规定回原单位报销; 3、秘书处联系方式:陈圣富 柳瑞中(0591-87553707)。 附件:1、福建省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分配名额 2、福建省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章程(修改稿) 福建省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 二○○七年一月八日 抄 送: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省教育厅人事处、省民政厅社团组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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