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教协文[2008]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
为规范教学仪器设备产品市场,扶优扶强,扩大优秀产品的知名度,进而推动创“名牌产品”活动的开展,破除地区封锁,引导消费,鼓励择优订货,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将继续开展向各级各类学校、采购招标单位以及其他用户推荐教学仪器设备产品的活动。根据《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加强管理,创造条件,使推荐产品逐步向中国名牌产品过渡。现将2009年度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推荐产品申报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必须是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并按时交纳会费;
2. 申报产品必须依据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组织生产(报送标准文本复印件);
3. 申报产品必须通过国家授权的检测机构依据现行有效的产品标准检测合格(报送2007年1月1日以后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
4. 申报企业必须通过ISO 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报送认证证书复印件);
5. 申报产品必须获得在国内注册的注册商标(报送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6. 凡属于国家强制认证管理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必须获得相关证书(报送相关证书复印件);
7. 申报产品必须是第55届、第56届“中国教学仪器设备展示会”的连续参展产品;
8.按时参加行业统计;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9. 申报企业生产经营诚信度高,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10. 申报企业三年内无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
11. 申报产品三年内参加各类质量检验无不合格记录;
12. 申报产品有较大的市场占有率和出口创汇率;
13. 申报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用户满意度高。
二、申报产品范围及数量:
1. 除教学软件、生物切片、学具产品及配件之外的产品;
2. 一个企业限申报10个规格的产品。
三、请申报企业认真填写《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推荐产品申报表》(见附件),经所在地区省级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审查、核实、汇总后,连同应报送的全部资料于10月底之前报送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
四、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产品进行审查,初审结果将在中国教育技术装备网站:
www.ceiea.com上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后,将于2009年初发布推荐产品公告。
五、推荐产品每年评审一次,仅当年有效。
六、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请各省级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凡未成立省级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的地区,请教育技术装备处(部、站、中心、办)给予支持,协助办理相关事宜。
七、凡2008年度的推荐产品,其生产单位的年度工作总结请于年底前上交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
八、推荐产品活动不收费。
附件: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推荐产品申报表
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十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兵团)教育技术装备处(部、站、中心、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