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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图书装备专业委员会工作条例(草案)

发布时间:2008-7-2  来源:中国教育技术装备网

 

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

图书装备专业委员会工作条例

(草   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图书装备专业委员会 (简称图书装备专业委员会)。英文名称为:China Educational Instrument and Equipment Association(简称Specialized Committee of Schools Equipped Books

本会是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下属的分支机构,隶属于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本会接受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的领导,并业务上受其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条  本会是由从事教育图书、音像读物和数字化资源的研究、出版、发行及装备工作的专业团体和个人等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组织。全国的教育图书装备工作者自愿结成群众性、学术性社会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教育图书装备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相关出版发行方针,按照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章程和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以育人为本,团结和组织全国的教育读物编写、出版、发行、装备工作者,开展有关教育读物学术活动,研究有关教育读物建设的理论和实际问题,推动教育读物建设的健康、持续发展,为提高教育图书装备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发挥教育读物的作用贡献力量。

第四条  本工作条例所言“图书装备”是指:供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大专院校)图书馆、室装备和学生所需的有关图书读物、音像读物、电子读物及网络读物;“图书装备工作者”是指:从事教育读物工作的编著者、研究者、出版者、发行和装备工作者的统称。

第五条  本会会址设在北京北三环中路69号,星球办公楼108室。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按照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理事会制订的工作任务,根据本

专业委员会业务发展的需要开展工作。积极协助协会发展会员,不断壮大协会的会员队伍,扩大服务面。

第七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开展有关教育图书装备工作的学术研究、质量标准的研究及调研协

作活动;

(二)介绍国内外教育图书装备工作的动态和经验,并开展交流活动;

(三)组织有关教育图书装备工作者的专业化培训活动,加强图书装备工

作者职业道德自律,规范职业行为;

(四)为会员单位提供信息服务,为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提供咨询意见,

为提高教育图书装备的质量和水平服务;

(五)反映教育图书出版发行单位诉求,开展有关教育图书装备的业务咨

询服务活动。组织教育出版物成果的评价和优秀教育读物的展示宣传推广活动,促进会员单位之间及国内外教育机构之间的了解与沟通;

(六)完成教育行政部门以及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交办的相关工作

和任务。

 

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  本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种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从事教育图书研究或教育图书的编著、审查、出版、发行、装备等实践活动的个人或单位,拥护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章程和本会工作条例,自愿加入本会;经本专业委员会审查同意,方能成为会员。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专业委员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三)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进行监督;

(四)具有获得本专业委员会服务的优先权;

(五)具有获得本会编印的有关内部资料和信息的优先权;

(六)有申请退出本专业委员会的权力。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章程和本会工作条例;

(二)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三)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四)积极开展教育读物研究,参与学术交流活和为学校图书装备工作开

展的公益活动;
(五)按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章程规定,统一向中国教学仪器设备

行业协会按规定标准交纳会费;

(六)向本会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书。

未经同意,会员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并无故不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章程和本会工作条例的行为,经本会常务理事会讨论并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会员大会(代表大会)是本专业委员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年召开一次会员大会(代表大会)。遇特殊情况由委员会议事和决策或召开会员代表特别会议。

第十五条  由会员大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理事会,是本会的领导机构。理事会成立常务理事会作为日常的办公机构,常务理事会设主任一名(由协会聘任),副主任若干名;其下成立办公室,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

第十六条  本专委员会领导机构每届任期四年。本专业委员会负责人应身体健康、乐于奉献,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工作能力,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第十七条  本专业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挂靠单位为星球地图出版社。挂靠单位应关心专业委员会工作,在人力、物力等方面给予支持。

第十八条  经费来源,协会按会员缴纳比例拨发的办公经费,组织活动收入、服务收入、社会资助和捐赠,其他合法收入。经费使用原则:用于有关宣传、组织活动、日常办公所需支出,不得挪作他用。财务接受国家有关部门检查和监督,并每半年向协会报告一次。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工作条例经2008   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条  本工作条例的解释权属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图书装备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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