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教协文[2004]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兵团)教育厅(委)高等教育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教育技术装备处(部、站、中心、办)、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高等院校,教育部所属有关单位,其他有关单位:
由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主办的第四十九届中国教学仪器设备展示会定于二○○五年四月二十日至二十五日在福建省福州市召开。会议由福建省教育厅、福州市人民政府承办,具体的会务工作由福建省教育生产供应管理办公室和福建省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承担。会议的主要任务:一、各级各类教育所需仪器、设备、教具、标本、模型、计算机及软件、电教器材及软件、体育器材、教学用出版物、挂图等全面的展示;二、教学仪器设备行业重要问题的研讨及技术交流。
凡经过工商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均可参展。报名参展实行属地化原则,即各企事业单位均归入工商登记所在地代表团。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加大工作力度,积极负责联络本辖区内高教、普教、职教、成教各业务部门及学校和生产经营的企事业参展单位组成统一的代表团,认真审查把关,做好组团参展管理工作。现将有关变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社会和经济形势的发展,决定从本届展会起,正式代表会务费由原来的每人360元改为每人580元人民币。目录费和名录费不变。
二、为加强对会员单位的服务,决定从本届展会起,试行由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统一组织并主持新闻发布会或产品推介会;企业也可自行举办新闻发布会或产品推介会。不论采用那种形式,企业必须向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提出申请,由行业协会协调后,统一安排时间段。
三、鉴于体育装备类产品的特殊性,为增强展会的体育氛围,并便于产品的对比,各代表团中的专业体育厂商的展位改为由学校体育装备专业委员会(筹)集中统一安排,会员单位的属地关系、申报、展位数仍属原代表团。
四、在展位分配结束后的补报阶段,原则上仍按属地化办法,由所在地代表团进行补报,展位数仍计入该代表团总数内。特殊情况下,企业也可直接向主办方申报,但展位数不再计入其所在地的代表团内。
各组团单位申报的参展资料一律按《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管理系统》的要求上报(见附件一)。为便于及时进行汇总和审查,请将《参展单位申请表》(见附件二)于二○○五年一月二十日之前寄到主办单位(《参展单位申请表》的数据应与录入磁盘的数据一致),以便安排展位和代表们的住宿。凡晚报者,一律按补报处理。
展示会的展位、住宿的分配等,将另行通知。
主办单位联系人:唐勤勇 王文声 苏春贵
电话:(010)66516617;66519361
传真:(010)66519145
地址:北京市西单辟才胡同丰汇园8号楼1101号
邮政编码:100032
附件一:关于《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管理系统》软件更新的几点说明
附件二:参展单位申请表(手工填写)
附件三:关于“单位简介”的说明
附件四:第48届中国教学仪器设备展示会总结
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
二○○四年十二月六日
抄送:福建省教育厅,福州市人民政府,福建省教育生产供应管理办公室,福建省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