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教协文[200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兵团)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教育技术装备处(部、站、中心、办),有关高等院校,教育部所属有关单位,其他有关单位:
第53届中国教学仪器设备展示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展厅、住宿的分配及各项应收款的核算已完成。现就大会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日程安排:5月28日、29日报到注册,并凭证布展。30日至6月1日展出,同时就全行业共同关心的重大问题开展研讨活动及技术交流。6月1日晚开始疏散,至6月3日中午12时之前疏散完毕。
大会报到注册地点:辽宁大厦(沈阳市黄河南大街105号)。
大会报到注册期间,即5月28日6时至29日24时在沈阳北火车站和民航大巴沈阳市内终点站(沈阳市马路湾民航售票处)有专车接站。会议代表一律凭乘车证乘车。
参会代表自行前往的乘车路线:
1、从沈阳北火车站广场乘217路到辽宁大厦站。
2、从民航大巴市内终点站马路湾西行至南京街乘231路到辽宁大厦站。
二、展厅设在沈阳国际会展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营盘西街19号甲)。各参展单位务必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备查。展览馆中午不闭馆。
主会场设在辽宁大厦,另设两个分会场。
三、为计划办会,节约开支,分配给各单位的代表人数及展位数原则上不再减。
四、各代表团报的参展产品目录和参展单位名录,已经审查完毕。请各单位严格把关,凡未印入《参展产品目录名录》的产品和非参展单位,一律不得参展,不得供货(补报单位来不及印入的除外)。
五、各单位应交的全部款项(见附件1)请务必于5月10日前按附件要求分别汇至相应的收款单位。收到本通知较晚者,请用电汇。报到时,需要出示汇款凭证复印件。
六、请各代表团将附件4中的展位号具体分配给各参展单位,填写好附件5,务必于4月28日前分别返馈给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联系人,以便印制参展单位名录和《大会指南》,并搭接展位。凡要求光地、多展位相连拆除中间隔板、排头排尾展位拆除侧板以及不需要L形展台的,均要加以说明。
七、本届展示会继续为每位正式代表购买10万元的“团体人身保险”和2万元的“附加伤害医疗费用保险”,保险的起止时间为2007年5月28日0时至2007年6月2日24时。为此,请各代表团务必将“参会人员回执”(见附件7)于5月10日之前返馈给大会主办单位,以便汇总购买保险。其中,联络员的保险从5月26日0时起。如果参会人员临时变动,从实际参会人员报到注册的第二天起购买保险,至2007年6月2日24时止;到实际参会人员报到注册日的24时,原报代表的保险即告中止。
八、大会欢迎各地招标办的负责人与会,考察企业及其产品。请各组团单位协助邀请。
九、会议代表的返程票原则上自行解决,但大会组委会仍将尽力为代表们购买返程票。为避免支付大量退票费带来的经济损失,凡预订返程票的一律收取购票预付款。凡订票后不取票的,所造成的损失一律从预付款中抵扣。
为维护展厅秩序,一律不得提前撤馆,请订返程票时注意撤馆时间。
十、5月27日上午9:00召开联络员会议。请各代表团的联络员严格按照分配名额,于5月26日到省军区第二招待所(沈阳市北陵大街29号,电话:024-86259350)报到注册。请将到达沈阳的车次电告组委会会务组,以便接站。乘飞机抵达者,请乘民航大巴到市内终点站,有车接站。
十一、有关展品发运、返程票、外地车辆进入沈阳市等项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函告。
十二、大会联系人:
(一)组委会办公室设在辽宁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联 系 人:李 黎 赵文德 电话:024-86282488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 28 -14号
邮政编码:110031
传真电话:024-86259028
秘 书 组:翟 晗 024-86259028
宾馆会务组:程艳杰 024-86257295
会 展 组:马建民 024-86846185
交通安全保卫组:张世武 024-86259350
账户名称: 第53届中国教学仪器设备展示会组委会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崇宁支行
账 号:21001424101052501117
(二)主办单位: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辟才胡同丰汇园8号楼1101室
邮政编码:100032
展 位:张润兴010—66516617 13901036795
会 务:王文声010—66519361 13671132252
传 真:010—66519145
E-mail: ceieaweb@yahoo.com.cn
附件:
1、第53届中国教学仪器设备展示会交款通知单
2、住宿分配收费表
3、展位费明细表
4、展位分配图(仅发有关部分)
5、展位号及楣板名称表
6、会场位置示意图
7、参会人员回执
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五日
抄送: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辽宁省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