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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证书和标志的使用规定

发布时间:2005-7-15  来源:教育认证网

 

  9.1 认证标志及认证证书的式样

  徽标说明:圆形代表了公开、公平、公正,沉稳的蓝色代表理智、准确,“CEEC”是本中心英文名称缩写,图形中间的“CEEC”像茁壮成长的幼苗,体现了教育的特色,蕴含着ISO9000标准认证在教育领域中也会像幼苗一样逐渐成长,逐渐繁茂。

      
                         认证证书式样
 

  9.2 使用规定

  9.2.1 认证证书和标志是表明组织的管理体系符合依据的认证标准的文件和标识,但不能表明和暗示产品质量已达到相应的技术标准。
  9.2.2 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获证单位可在招标、投标、广告和产品目录上使用认证证书,以证明具有认证规定范围内的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能力。
  9.2.3 如使用标志,获证组织应先向本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9.2.4 标志不能标在产品上,也不能以任何其他被误解为表示产品合格的方式使用。
  9.2.5 在使用标志时,其图案必须按照本中心提供的标志图案的比例放大或缩小。
  9.2.6 标志的颜色应与本中心所给的标样一致。
  9.2.7 本中心颁发的认证证书有效期为3年,认证证书和标志的使用应是在认证证书的有效期内使用。

  备注:下面的表格为使用认证标志提供了指南,表明某产品是在一个已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下制造的。

   
       

  *1 这本身可以是一个有形产品或在单个包装箱、容器里的产品。在测试/分析活动中,它可以是一份测试/分析报告。
  *2 这可以是薄纸板等做成的外包装,可以合理地认为它到不了最终用户手里。
  *3 这适用于那些对其适用性有基本描述的具体形式的标志。在这个意义上,仅仅一个词语声明不能构成标志。任何这样的措词宜是真实的,而不能误导。
  *4 这可以是一个清楚的声明:“(该产品)是在一个质量管理体系通过GB/T19001认证的工厂里制造的”。
  *5 当使用符号或徽标时,宜充分注意避免违反CNAB-AC11的3.1.1.2 d)条和3.7条。

  以上备注可以被特定认证标志的使用条件取代。

  9.3 认证证书和标志的暂停与终止使用:

  9.3.1 当本中心暂停、撤销或注销获证方资格时,该组织应立即停止使用认证证书,停止使用带有标志的所有证书、文件和宣传资料等。
  9.3.2 一经发现获证方误用或有意错用认证证书和标志时,本中心可采取适当的措施,要求其中止上述行为,并消除滥用造成的不良影响并在公开媒体上发布澄清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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